【產推處】轉知臺東縣政府來函公告「臺東志航基地航空噪音防制區域」

主旨:為辦理本縣每二年檢討一次「航空噪音防制區」,檢送本年度劃定「臺東志航基地航空噪音防制區」(如附件)及公告各一份,請貴單位惠予協助張貼以廣泛周知各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辦法」第四條及第八條之規定暨108年11月1日本府府授環空字第1080053531號函辦理。
二、本次預告內容以前次防制區公告(本府107年1月5日府授環空字第1070000260號公告)為版本,並依臺東志航基地航空站申報之等噪音線圖、實際監測紀錄、附近地形及土地使用情形劃定,並於108年1
0月17日依法召開研商會議後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