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架構
課 程 類 別
學 分 數 合 計
通識教育課程
詳見通識教育中心課程綱要詳見各系所課程綱要並附合附表一、二認抵條件。
至少修6學分
至少6
學分
基礎模組
詳見各系所課程綱要並附合附表一、二認抵條件。
核心模組
學程類群
<本學程開設>
創意與創新思維類群
創新創業議題黑客松
必選二選一
至少修3學分
至少16學分
創意創新導論
產推處開設學程課程(附表1)所認列。
至少修5學分
創業發展與應用類群
創業模擬實作
創業整合應用
產推處開設學程課程(附表2)所認列。
見習課程
新創見習I
本課程為實作課程需至新創公司見習,兩門課修習累計至少一百二十小時。
至少修2學分
至少2學分
新創見習II
學程證書修畢 至少24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