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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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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推處公告】本園區(臺東校區)場館借用自即日起採行紙本資料申請。

【產推處公告】本園區(臺東校區)場館借用自即日起採行紙本資料申請。

本校現行場館預約管理系統因與本處借用要點之部分規定尚未匹配,為顧及借用單位權益,本處暫時停止線上場館預約管理系統服務並採行紙本申請模式辦理場館借用,煩請借用單位依下列規定辦理:

  1. 校外單位及社團,除特殊情形外,應於十天工作天,不含例假,以下皆同前備文、提供詳實企劃書及校外單位場地申請表,行文提出申請。
  2. 校內單位借用,除特殊情形外,會議及活動應於五天前提出借用申請為原則,一般課程應於前一天中午十二時前提出申請為原則。
  3. 場館借用一律以紙本申請表為借用依據,不接受口頭或電話預約但可查詢,以符公平公開借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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