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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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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4條辦理,管制小組成員從業期間,應持續接受訓練機關(構)或其他機關(構)辦理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有關之課程,每三年累計至少十二小時;因疫情影響,花東地區業者不便前往外縣市進修,故辦理HACPP持續教育專班課程,提供各業者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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