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育成中心】競賽|112學年度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第一梯次徵件
112 學年度「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徵件開跑嘍!
為深化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成效,引導學生團隊進行創新創意構想提案,教育部自105學年度推動「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
本校歷年專精培訓「BOSS計畫」皆有團隊參加,其中更曾有數隊獲優選得十萬元補助金,歡迎學生團隊踴躍報名。
團隊收件時間:112 年7 月17 日起至112 年 9 月15 日止。
報名團隊須於收件時間內,登入平臺完成募資計畫簡報、募資平臺行銷提案(含募資平臺行銷文案及影片)上傳,同時完成申請應備資料登錄及上傳。
壹、申請作業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對象為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在校生所組成之新創團隊,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 團隊由至少 3 名在校生組成,可跨校/系組隊;如跨國籍組隊, 團隊中應有至少 1 名臺灣籍學生。
- 團隊須有至少 1 名申請學校專任教職員擔任指導老師參與指導。
- 團隊成員皆修畢當年度校內外創新創業相關課程,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創新創業課程依各校自訂認列標準自行認列)。
(二)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作為送件窗口,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
(三)111 年度「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獲補助學校,得依其計畫書量化成效所訂之第 2 年協助創業團隊投入本平臺之團隊數為申請上限;未獲補助學校以申請 6 案為限。
二、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 9 月 22 日(五)止。
三、申請流程
(一)申請「創業實戰模擬學習平臺」帳號
第一次申請學校請完成平臺帳號申請表(參見附錄 1)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計畫服務信箱(eteintaiwan@gmail.com),由計畫辦公室協助開設平臺帳號;已有平臺帳號之學校,請沿用既有帳號。
(二)進行資料登錄與上傳作業
請學校登入平臺建立團隊帳號,並完成申請應備資料登錄及上傳,團隊亦應於作業期間內登入平臺完成提案(含募資計畫簡報、募資平臺行銷文案及影片)上傳。
(三)檢核申請應備資料
學校於申請時間內,檢核團隊申請應備資料,包括團隊基本資料、經費需求、證明文件、募資計畫簡報及募資平臺行銷提案
(含募資平臺行銷文案及影片)等。
(四)備文函送創新創業團隊彙整表
學校應於完成申請應備資料檢核後,將創新創業團隊彙整表
(參見附錄 2)匯出,並於本部公告申請時間內,備文檢附創新創業團隊彙整表正本(經學校專責單位主管蓋章)一式 1 份函報(依公文所載日期為準)本部(10051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5 號)。
四、申請應備資料
(一)基本資料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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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應備項目 |
說明 |
上傳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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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團隊基本資料 |
包含團隊成員基本資料、團隊提案構想摘要(500 字內)、指導老師基本資料等。 |
線上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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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費需求 |
10 萬元補助經費支用之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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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團隊成員修課證明正本 |
學校專責單位所開立修課證明正本之掃描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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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導老師同意書正本 |
指導老師親簽正本之掃描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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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術使用同意書正本 (選填) |
技術研發/持有人親簽正本之掃描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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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團隊不侵權保證書正本 |
團隊全體成員共同親簽正本之掃描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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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正本 |
學校專責單位連絡窗口、團隊指導老師及團隊全體成員共同親簽正本之掃描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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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創新創業團隊彙整表正本 |
學校完成申請應備資料檢核後匯出,並由專責單位主管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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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以上應備資料之格式請參見附錄 2.申請書範本。
(二)團隊提案(請至平臺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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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項目 |
募資計畫簡報 |
募資平臺行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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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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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使教練團了解團隊整體募資規劃及策略。 |
吸引注資之行銷宣傳文案及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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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格式 |
(限 10 頁,不含附件) |
線上編輯 |
MP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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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應包含之面向 |
A.1~3 年之收入支出預估 B. 10 萬元如何使用 9. 附件:其他對提案加分之說明或佐證資料 |
文案內容應以面對目標客群(TA)之角度設計,重點應包含: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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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語音說明)。 |
貳、評選方式
一、採分組評選,團隊提案依商業發展階段分為「創新創業概念發想組」、「原型產品/MVP 開發與驗證組」及「商模/市場開發與驗證組」。
二、由產、創投界專家代表組成教練團,與一般民眾一同擔任市場驗證者,進行線上注資。
三、教練團擁有 600 萬虛擬投資金,每案注資金額以 100 萬為上限;一般民眾(經於平臺註冊後)擁有 5 萬虛擬投資金,每案注資金額以5 萬為上限。
四、評選結果依各組注資總額(民眾注資金額比例超過教練團總注資金額 30%之部分,不予計算)進行排序,獲優選者,全額補助每案最高新臺幣 10 萬元。
參、作業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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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 |
作業事項 |
學校專責單位 |
新創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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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7 月17 日起至 112 年 9 月15 日止 |
資料登錄與上傳 |
登入平臺建立團隊帳號,並完成申請應備資料登錄及上傳。 |
登入平臺完成募資計畫簡報、募資平臺行銷提案 (含募資平臺行銷文案及影片)上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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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 9 月22 日止 |
申請應備資料檢核 |
學校確認團隊申請應備資料是否齊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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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端上傳功能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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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文函送 創新創業團隊彙整表 |
備文檢附創新創業團隊彙整表正本一式 1 份函報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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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10 月11 日至 112 年10 月31 日止 |
注資階段 |
進行校內外廣宣。 |
爭取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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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11 至12 月 |
經費申請 |
評選公告後,獲補助團隊進行經費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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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12 月1 日至 113 年1 月31 日止 |
創客階段 |
至少召開 2 次輔導會議,協助團隊完成各階段預計與實際工作進度,並進行輔導紀錄填寫。 |
進行為期 2 個月之創業實作,期間應完成階段性進度填報,並與教練團進行諮詢輔導至少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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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2 月 |
結案 |
繳交結案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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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經費補助原則、請撥及結報
一、本部依注資結果評比優選者,全額補助每案最高新臺幣 10 萬元。
二、本補助得編列業務費,業務費編列以本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所列之科目為原則;必要時,得敘明理由編列其他項目。
三、本補助應全數用於創業團隊具體實踐創新創意構想。
四、學校應於本部函文送達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請款文件報本部或本部指定之專案辦公室請款。
五、學校應編列創業團隊所需經費,並輔導創業團隊使用補助款。六、本補助賸餘款應全數繳回。
伍、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平臺之申請,請學校於期限內完成,逾時提出、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二、團隊所提計畫內容執行事項已接受本部創新創業相關計畫補助者, 不得再申請本計畫之補助。
三、本平臺採分組評選,團隊應審慎評估所提構想之商業發展階段,選擇對應之組別參加。
四、本部依注資結果及當年度經費預算規模擇優補助。
五、學校應於團隊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檢附結案報告、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款項等,送本部辦理結報事宜。
六、各校專責單位或教師須提供團隊構想提案、行銷廣宣、產學媒合及雛型製作等各階段輔導機制。
七、本平臺提案者所提供及填報之各項資料,皆應與提案者現況、事實相符,並應注意他人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本活動由本校育成中心為指定專責單位作為徵件送件窗口,
請同學踴躍報名參加並請與育成中心窗口聯絡,
協助平臺帳號申請及應備資料提交。
窗口聯絡人:專案助理-林助理
TEL:089-318855#2016 | FAX:089-355463
E-mail:pei@gm.nt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