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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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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中心】116學年度就業學程計畫申請公告|校內收件至116年1月11日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116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企業預聘青年計畫」,本案前已公告受理申請,茲整合115年10月29日提案說明會資料及重要申請規定,提供本校有意申請之師長參考。

一、申請期限

(一)計畫申請截止:116年1月15日(五)

(二)校內收件截止:116年1月11日(一)

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儘早與本中心聯繫,並於期限內完成系統填報及校內申請程序。


二、計畫模式及補助額度

(一)實務學程模式:每案最高補助90萬元

  • 實務課程至少162小時。

  • 業界專業人員至少6位,授課總時數至少80小時。

  • 勞動法令課程至少6小時。

  • 工作崗位訓練至少320小時。

(二)訓練學程模式: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

  • 關鍵就業力課程48小時。

  • 勞動法令課程至少6小時。

  • 工作崗位訓練至少320小時。

每案補助以計畫所需經費90%為上限,其餘由學校自籌。

三、系統填報及申請方式

本計畫採資訊管理系統申請,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有意申請之教師,請先洽產推處創新育成中心,由本中心協助聯繫計畫辦公室辦理系統開案。

(二)案件開立後,請至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並下載正式計畫書進行撰寫。

(三)依系統規定完成資料填報、文件上傳及送審作業。

(四)如系統填報資料與上傳電子檔內容不一致,依提案說明會提醒,以系統填報資料為準。

計畫資訊管理系統:
https://ttms.etraining.gov.tw/YVTR/loginN1.aspx

四、執行門檻及扣減機制

(一)修畢課程學員須達15人;未達者,依核定補助金額按不足人數比例扣減。

(二)進入工作崗位訓練學員須達8人;未達者,依規定扣減補助金額。

請於提案前審慎評估學生來源及合作企業之訓練量能,以確保計畫順利執行。

五、工作崗位訓練規定

(一)工作崗位訓練前須先媒合至少15名學生。(計畫申請需簽訂產學合作契約)

(二)合作企業應符合學程規劃之人才培育需求。

(三)學生須由合作企業先行聘僱,並由企業安排職場導師進行至少320小時之工作崗位訓練。

六、校內行政及計畫書送件

(一)除完成計畫系統申請外,請同步至本校校務系統填寫「計畫申請表」,並依規定辦理校內行政程序。

(二)計畫書紙本可採膠裝或釘書機裝訂,惟須完成裝訂。

(三)公告所附Word計畫書格式僅供事前規劃參考,正式提案請以系統產出文件為準。

七、計畫資料及提案說明會附件

(一)計畫相關資料

(二)申請參考附件

  • 提案說明會簡報

  • 116學年度提案申請流程

  • 實務學程及訓練學程計畫書參考格式

  • 校外實習產學合作契約書範本

以上文件請參閱本公告附件。

八、校內聯絡窗口

產學營運暨推廣教育處 創新育成中心

聯絡人:曾琇郁
電子信箱:shoiuxub@gm.nttu.edu.tw
分機:2011

**提醒:**有意申請之師長請務必留意申請期限、系統填報方式及執行人數門檻,並提前確認合作企業與學生來源,以利後續提案及執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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