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辦法
1. 徵件方式(二擇一)
一. 公開徵求
(一)領隊資格:須隸屬(就學/服務)於可申請科技部專題研究補助計畫之公私立
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之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或專任研究人員。
2.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生,可由一名該校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人員出具教授推薦
函後擔任領隊。
3.畢業一年內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生,可由一名該校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人員
出具教授推薦函後擔任領隊。
(二)團員資格:
1.隸屬(就學/服務)於可申請科技部專題研究補助計畫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之
在校生、畢業一年內之公私
2.立大專院校畢業生或專職研究人員。
3.團隊成員中之社會人士(非屬上述資格者)人數比例,不得逾團隊總人數50%。
4.每位社會人士須至少有一名國內公私立大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人員出具教授推薦
函後,始具備參加資格。
(三)團隊作品資格:
1.團隊創意構想/技術不限領域,但以能將其形塑商品化為主。
2.參與選拔作品(創意構想/技術)須為團隊所原創,不得有抄襲之行為。
3.曾經入選本計畫任一梯次前40名但未進前20名之作品,得以修改過之精進版創業構
想書再次報名。
4.曾經入選任一梯次前20名之作品,不得以相同核心構想/技術(由評審委員判斷)之創
業構想書再次報名。
二. 推薦銜接
(一)團隊組成須完全符合前項【(一)公開徵求】所列之領隊資格、團隊資格及團隊
作品資格。
(二)具備推薦資格之單位:
1.創業競賽:經本計畫顧問指導委員會同意通過之創業競賽(包含龍騰微笑創業競賽、
通訊大賽、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中華電信數位創新應用系列賽、 光寶創新獎),
最終取得前三名之團隊◦
2.創業相關計畫:科技部推動之相關產學、創業培訓計畫(如:STB、SPARK、
萌芽等計畫),以及教育部推動之U-START計畫,同一計畫至多可推薦3組團隊。
(三)獲主辦單位同意之推薦團隊得逕行銜接參加第一階段營隊培訓活動,本計畫
每梯次接受外部單位推薦團隊以15隊為上限。
2. 報名
一組隊
1.團隊須指派一名成員擔任領隊,團隊成員總人數建議2至6人為宜。
2.以團隊為單位報名(歡迎跨校、機構組隊)
二流程
1.團隊需先於本計畫官方網站(http://fiti.stpi.narl.org.tw/)註冊團隊帳號後,
於線上填寫團隊與個人基本資料後列印出報名表,並由團隊成員簽章。
2.依系統提示下載創業構想書(附件一)、團隊切結書(附件二)及教授推薦
函(附件三),進行撰寫及簽署後,將電子檔上傳至報名網站。
3.領隊須將報名表送至領隊所屬學校研發處或服務機構權責單位核章後,
將電子檔上傳至報名網站。
4.以推薦銜接方式報名之團隊,須填具計畫銜接申請表(附件四),由推薦
單位填寫並用印後,將電子檔上傳至報名網站。
三資格審查
1.團隊應於報名日期截止前,將報名表、團隊切結書、教授推薦函之親簽
與核章正本掃描檔完成上傳,並於系統中按下「確認報名」,始得進行
資格審查。
3. 評選標準
一初選
1. 潛在商機
2. 創新團隊組成完整性
3. 產品創新程度
二評選(一)
1. 巿場可行性
2. 技術、產品或商業模式創新程度
3. 團隊陣容(例如創業熱情與承諾、互補性)
三評選(二)
1. 產品/服務之市場規模
2. 產品/服務之競爭優勢
3. 原型製作或商業模式之完整性
4. 團隊執行力
四決選
1. 規劃完整度
2. 投資價值
3. 巿場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