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推處】[計畫案提案] 110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於109年12月1日起受理申請
【產推處】[計畫案提案] 110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於109年12月1日起受理申請
【計畫案提案】110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於109年12月1日起受理申請
- 110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受理日期為110年1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止(以公文為準)。
- 110學年度執行對象開放大三及大四的本國籍在校生,每一計畫最多補助80萬、學校配合款20萬,部分補助項目也有調整,請老師詳閱計畫條文規定。
- 校內收件至110年01月21日(四),以利後續資料提供及追蹤,謝謝。
- 計畫內容:
(一)110學年度就業學程及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申請計畫規定,如附件。
(二)就業學程計畫空白表件,如附件
(三)共同核心職能課程專班計畫空白表件,如附件。 - 申請方式:
(一)計畫書需以「校」為單位申請,統一由本校計畫總窗口彙整後備文寄送。
(二)敬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於110年01月21日(四)前,將申請應備文件如下交至產推處創新育成中心彙整並備文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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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公文。(由本中心窗口統一備文)
- 申請計畫彙表。
- 申請計畫書含職場體驗同意書影本(1式4份)
- 申請計畫書電子檔1份。
- 職場體驗單位經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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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相關格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頁面大小為A4格式,直式橫書、標楷體、14號字體、固定行距24pt。
(二)計畫書需膠裝,內文採雙面列印,封面請以雲彩紙(顏色不限)裝訂,加裝書背,書背格式:(以直式撰寫)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申請計畫「○○(學程名稱)」○○(學校全銜)。
(三)計畫書中部分表格(如計畫彙總表),需以校為單位填寫內容,惠請有意願申請計畫教師於膠裝前先將計畫書電子檔寄至本中心公務信箱cicii@gm.nttu.edu.tw彙整。待資料確認無誤後,再行將計畫書膠裝,完成膠裝後再煩請繳交至產推處創新育成中心。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創新育成中心,校內分機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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