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育成中心】計畫提案|111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於110年12月1日起受理申請
【創新育成中心】計畫提案|111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於110年12月1日起受理申請
【計畫案提案】111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於110年12月1日起受理申請
- 111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受理日期為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月25日止(以公文為準)。
- 111學年度執行對象開放大三及大四的本國籍在校生,就業學程計畫至高補助80萬、共通核心職能專班至高補助15萬,請老師詳閱計畫條文規定。
- 校內收件至111年01月17日(一),以利後續資料提供及追蹤,謝謝。
- 計畫內容:
(一)111學年度就業學程及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申請計畫規定,如附件。
(二)就業學程計畫空白表件,如附件
(三)共同核心職能課程專班計畫空白表件,如附件。 - 申請方式:
(一)計畫書需以「校」為單位申請,統一由本校計畫總窗口彙整後備文寄送。
(二)敬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於111年01月17日(一)前,將申請應備文件如下交至產推處創新育成中心彙整並備文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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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公文。(由本中心窗口統一備文)
- 申請計畫彙表。
- 申請計畫書含職場體驗同意書影本(1式4份)
- 申請計畫書電子檔1份。
- 職場體驗單位經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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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相關格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頁面大小為A4格式,直式橫書、標楷體、14號字體、固定行距24pt。
(二)計畫書需膠裝,內文採雙面列印,封面請以雲彩紙(顏色不限)裝訂,加裝書背,書背格式:(以直式撰寫)111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申請計畫「○○(學程名稱)」○○(學校全銜)。
(三)計畫書中部分表格(如計畫彙總表),需以校為單位填寫內容,惠請有意願申請計畫教師於膠裝前先將計畫書電子檔寄至shoiuxub@gm.nttu.edu.tw彙整。待資料確認無誤後,再行將計畫書膠裝,完成膠裝後再煩請繳交至產推處創新育成中心。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創新育成中心,校內分機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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