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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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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中心】[計畫提案]112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延長至112年4月12日(星期三)收件

【創新育成中心】[計畫提案]112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延長至112年4月12日(星期三)收件

[計畫提案]112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延長至112年4月15日(星期六)截止

本校受理申請:112年4月12日(星期三)收件,以利公文流程函送。

說明: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3月17日提供之相關函文所示。

學年項目

112學年-原則上對應往年「就業學程」及「共通核心職能」

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申請學員參訓之認定方式

就業學程分項

實務學程

(同就業學程)

訓練學程

(同共通核心職能專班)

課程模式

  1. 實務課程162小時
  2. 勞動法令6小時
  3. 工作崗位訓練至少360小時
  1. 關鍵就業力課程48小時
  2. 勞動法令6小時
  3. 工作崗位訓練至少360小時
  1. 實務課程或關鍵就業力課程,應達15人,未達前項規定人數者,需案比例於分署核定補助金額予以扣減。
  2. 工作崗位訓練,為非課程,故不列入扣減補助金額且不一定需達15人及360小時之限制,但需保有僱用關係,但計畫申請時工作崗位訓練需規畫滿足15人次的訓練。

學程模式

總時數不得低於1 6 2小時

至少應聘6位校外講師,總時數不得低於80小時。

總時數為48小時,應包括3小時就業準備課程 50%以上為勞動力發展署關鍵就業力課程師資講授

課程總時數部份,依112學年辦理大專校院就業學程計畫規定辦理,課程部份應達15修課人數。

經費

計畫總經費100萬元

補助80萬元

自籌款20萬元

計畫總經費307500

補助款30萬元

自籌款75000

學員人數

修畢應達15

課程修課,應達15人,未達前項規定人數者,需案比例於分署核定補助金額予以扣減。

參與對象

畢業前二年之本國籍本校在校生(不含碩、博生)

工作崗位訓練方式

應先媒合15名以上學員

工作崗位訓練單位與學員間得不成立僱傭關係

訓練人數不得逾工作崗位訓練單位所僱用員工人數25%

● 計畫目的:為提升大專青年之就業知識、技能及態度,爰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實務導向之訓練課程,以協助大專生提高職涯規劃能力,增加職場競爭力及順利與職場接軌。

●計畫說明:包含實務學程模式及訓練學程模式二種訓練模式:

(1)實務學程模式:引進業界專業師資及企業職場等資源,開設528小時的產學合作課程(包含實務課程162小時、勞動法令6小時及工作崗位訓練360小時等內容),協助青年畢業後能順利銜接職場,補助學校經費額度為80萬元。

(2)訓練學程模式:強化青年軟實力,增進職場溝通力及培養工作態度,並安排至企業實習等414小時的課程(包含關鍵就業力課程及就業準備48小時、勞動法令6小時及工作崗位訓練360小時等內容),補助學校經費額度為30萬元。

●參訓對象:畢業前2年之本國籍在校生,但不含碩士生、博士生。

●報名方式:

(1)參訓學員:大專青年洽各校系所選課時間,由申請補助單位辦理參訓學員甄選。

(2)訓練單位:申請補助單位應以校為單位研提訓練計畫,並檢附相關應備文件,行文向申請補助單位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申請,得跨科系招生。

     ●申請受理時間112年至4月15日(星期六)止,請預申請計畫學術單位請於112年4月12日(星期三)17:00止 送至臺東校區-產推處創新育成中心,協助辦理後續用印、裝訂及申請作業。

  • 申請方式:
    (一)計畫書需以「校」為單位申請,統一由本校計畫總窗口彙整後備文寄送。
  • (二)部份計畫書申請資料需於線上填寫「青年職業訓練資訊管理系統」並彙出計畫書後,撰寫內文部份再行上傳完成,始得提案成功。(無使用系統師長者,可自行於系統帳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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