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推處公告】本園區(臺東校區)場館借用自即日起採行紙本資料申請。
【產推處公告】本園區(臺東校區)場館借用自即日起採行紙本資料申請。
本校現行場館預約管理系統因與本處借用要點之部分規定尚未匹配,為顧及借用單位權益,本處暫時停止線上場館預約管理系統服務,並採行紙本申請模式辦理場館借用,煩請借用單位依下列規定辦理:
- 校外單位及社團,除特殊情形外,應於十天(工作天,不含例假,以下皆同)前備文、提供詳實企劃書及校外單位場地申請表,行文提出申請。
- 校內單位借用,除特殊情形外,會議及活動應於五天前提出借用申請為原則,一般課程應於前一天中午十二時前提出申請為原則。
- 場館借用一律以紙本申請表為借用依據,不接受口頭或電話預約(但可查詢),以符公平公開借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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