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育成中心】勞動部115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企業預聘青年計畫」受理提案申請說明會
【公告】勞動部115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企業預聘青年計畫」受理提案申請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辦理 115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企業預聘青年計畫」,現已公告最新修正條文,並自 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受理提案申請。
二、本計畫鼓勵大專校院結合產業需求規劃就業導向課程,透過企業合作培訓與預聘機制,協助學生提升就業能力並順利銜接職場。
三、另預計於 115年4月1日辦理計畫提案說明會,相關會議資訊及報名方式將於確認後另行公告。
四、檢附計畫修正條文資料供參,敬請有興趣之師長及相關單位參考並踴躍提案。
如對本計畫有任何疑問,請逕洽主辦單位承辦人。
彙管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3樓之9
電話:07-962-3360
【沈宜靚】分機5117、信箱 yiching357@gmail.com
【陳雅琪】分機5111、信箱 ycc9707@gmail.com
【力芮玄】分機5113、信箱 ruixli611@gmail.com
以下為計畫的重點敘明:
一、 計畫目的與對象
- 目的:提升大專生之就業知識、技能與態度,透過補助大專校院結合企業辦理訓練課程及工作崗位訓練。
- 適用對象:
- 學校:經教育部立案、財會制度健全的大專校院。
- 企業:合法立案並依法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災保險之事業單位(不含政黨及政治團體)。
- 學員:115學年度起,畢業前二年之本國籍在校生(不含碩、博士生),得跨科系招生。
二、 辦理模式與課程要求
計畫分為兩種模式,訓練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 實務學程模式:包含實務課程及工作崗位訓練。
- 實務課程總時數不得低於 162 小時。
- 應聘請至少 6 位业界專業人員擔任講師,且其授課時數不低於 80 小時。
- 訓練學程模式:包含關鍵就業力課程及工作崗位訓練。
- 關鍵就業力課程總時數為 48 小時(含 3 小時就業準備課程)。
- 共同要求:不論何種模式,均須編列至少 6 小時之勞動法令課程。
三、 工作崗位訓練 (OJT) 規範
企業應依法聘僱學員並提供指導:
- 人數與時數:訓練人數不得超過企業員工總數的 25%,且訓練總時數不得低於 320 小時。
- 訓練時間:每日不超過 8 小時,每週至多 5 日,應於上午 7 時至晚間 10 時進行。
- 職場導師:每位導師以指導 2 名學員為原則,需具備主管職、相關專業證照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
- 管理:企業應安排輪調,指導學員填寫雙週誌,並不得要求學員繳納保證金或扣留損害賠償。
四、 經費補助與獎勵標準
- 補助學校:最高補助計畫總經費的 90%。
- 實務學程:每一計畫最高補助 90 萬元。
- 訓練學程:每一計畫最高補助 30 萬元。
- 補助企業(工作崗位訓練費):
- 訓練 480 小時以下:補助企業每人每月最高 1.2 萬元。
- 超過 480 小時部分:補助企業每人每月最高 4,000 元。
- 若非屬國家重點產業或淨零轉型等特定產業,上述補助額度減半。
- 學員獎勵:
- 學員於畢業後以全時工作留任原企業滿 30 日,發給一次性獎勵金 1 萬元。
五、 審核與考核機制
- 評選原則:複審總分須達 70 分以上,依課程規劃、招生媒合、以往績效等項目擇優補助。
- 結報限制:申請最後一期補助款時,修畢課程學員應達 15 人,且進入工作崗位訓練應達 8 人,否則將按比例扣減補助經費。
- 查核方式:分署會進行預告或不預告之實地查核,若有不實申請或規避查核,得終止計畫並追繳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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