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育成中心】115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計畫」申請作業說明與經費規範, 歡迎師長踴躍申請
115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計畫」申請作業即將展開,為利後續行政審查及系統填報順利進行,請有意申請之師長協助依下列事項預先準備:
一、申請及審查作業時程(請務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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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受理申請期間:
115年3月13日(五)至115年4月30日(三) -
校內收件截止日:
為配合本校行政審查及提案流程,請於 115年4月27日(一)前 提供完整計畫書申請表件 -
校內流程提醒:
請提案單位同步完成「研發處計畫申請表」送件作業,以利後續校內審查及用印流程順利進行
⚠️ 逾期恐影響校內審查及提案時程,敬請提前準備。
二、申請作業流程(請先完成書面草案)
本計畫最終需於「計畫資訊管理系統」完成線上填報,惟建議先依既有格式完成書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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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 114學年度計畫書格式(實務學程/訓練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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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學程: 含實務課程+工作崗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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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學程: 含關鍵就業力課程+工作崗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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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
三、工作崗位訓練媒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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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前須先完成學員與企業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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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合人數須達15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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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業須與學程人才培育目標具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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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需由企業正式聘僱後進行訓練
四、經費結報門檻與扣減機制(請特別留意)
本計畫採核實補助,惟於最後一期經費結報時將檢核人數門檻,未達標將依規定扣減補助款:
(一)基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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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畢課程人數:至少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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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工作崗位訓練人數:至少8人
(二)未達標扣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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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未達15人:
👉 以「核定補助金額 ÷ 15 × 不足人數」扣減 -
崗位訓練未達8人:
👉 以「核定補助金額 × 2% × 不足人數」扣減
⚠️ 兩項條件將分別計算扣減,請於招生及執行階段妥善控管人數。
五、計畫撰寫重點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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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學程需聘請 6位以上業界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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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師授課總時數不得低於 8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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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另編列 至少6小時勞動法令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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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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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學程:最高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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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學程:最高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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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畫書參考格式請至附件下載。
如有申請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承辦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