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育成中心】勞動部115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企業預聘青年計畫」受理申請截止4/27日
【公告】115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就業學程企業預聘青年計畫」受理申請
一、計畫目的
為提升大專生之就業知識、技能與態度,勞動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實務導向訓練課程,協助學生強化職涯規劃能力,提升職場競爭力,並順利與職場接軌。
二、申請資格
符合教育部立案,且財務及會計制度健全,最近一年內無重大審計或會計違規紀錄之大專校院。
三、辦訓內容
🔹【實務學程模式】
- 實務課程:162小時
- 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
- 勞動法令課程:6小時
🔹【訓練學程模式】
- 關鍵就業力課程:48小時
- 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
- 勞動法令課程:6小時
四、補助額度(115年度修正)
- 實務學程模式:最高補助新臺幣90萬元
- 訓練學程模式: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
- 計畫經費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五、計畫特色
🔸【優良學程評比】
依學程評鑑成果、就業率及訓後薪資表現進行評比,並提供獎勵。
🔸【媒合預聘獎勵】
學生畢業後留任工作崗位者,每人補助申請單位新臺幣2,000元。
六、申請期限
📌【對外申請期間】
115學年度: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
📌【校內收件截止】
115年4月27日(星期一)前送達本中心
(以利後續彙整及校內行政流程作業)
七、申請方式
(一)請於受理期間內至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提出申請:
https://ttms.etraining.gov.tw/YVTR/loginN1.aspx
(二)並檢附下列文件:
- 申請計畫彙總表(由本校窗口提出)
- 實務學程或訓練學程申請計畫書(電子檔)請至系統填寫
- 產學合作契約影本,範本如附件
- 工作崗位訓練單位之合法立案或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月底生效人數資料或其他足資證明加保之資料。
(三)另請校內教師同步至校務系統填寫「計畫申請表」,並提送研發處辦理校內行政流程。
八、重要執行規定(請務必留意)
(一)工作崗位訓練規範
- 須先媒合至少15名學員參與訓練。
- 合作企業須與學程規劃之人才需求相關。
- 學員須由企業先行聘僱,並安排職場導師進行訓練。
(二)經費扣減機制
- 修畢課程人數未達15人:
按核定補助金額之15分之一乘以不足人數扣減。 - 進入工作崗位訓練未達8人:
按核定補助金額之2%乘以不足人數扣減。
📌請有意申請之教師務必留意本年度修正重點及人數門檻規定,以免影響補助金額核定。
📌建議提前完成系統填報及文件準備,避免影響送件時程。
九、聯絡窗口
計畫資訊管理系統如需開立帳號,請洽本校產推處創新育成中心協助辦理。
聯絡人:曾琇郁
電子信箱:shoiuxub@gm.nttu.edu.tw
分機:2011

